律师风险代理的上限是18%。
什么是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是一种当事人按照律师实际办案成绩按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的付费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律师为当事人主张到多少钱或为当事人节省了多少钱,以次金额为基数,按约定好的比例给律师费。此举的好处有:1、将当事人的利益和律师的利益绑在一起,督促律师认真办案;2、为前期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的当事人提供了另一种可能。
相关法律规定: 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第六条写道:严格限制风险代理收费金额。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约定风险代理收费的,可以按照固定的金额收费,也可以按照当事人最终实现的债权或者减免的债务金额(以下简称“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5%;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2%;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9%;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6%。
这个18%的设定,本意是保护当事人的利益,限制律师收费的金额,但同样也带来了一个非常不利的局面。当标的额比较小,当事人又没钱前期支付律师费时,很可能就找不到律师。打个比方:一个客户找到我,想主张2万块钱欠款,手上没有钱付律师费,如果风险代理,按最高的18%计算,律师最多可能拿到3600元,这样一个案子,流程和大金额的案子一样,还要和当事人一起承担着拿不到钱的风险,即便全额拿到也就3600元,遇到这样的客户,排除个人情感,单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我一般肯定是会拒绝的,更何况,这笔2万元很可能是这个客户的救命钱,我办案承担的压力也更加大。往往这类人,没有律师的参与,很难启动案件,这笔钱能收回来的希望就很渺茫了。但如果律师可以50%风险代理,我最多可能拿到1万块钱,这样我就比较有意愿去试试看,当事人也就有希望拿到1万块钱,即便只有一半,但比没有要好很多。把风险代理的金额交给市场,当事人可以选择出价更低的律所合作,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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